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近來使用吹葉機進行落葉及環境清掃作業情形頻繁,惟其操作過程易產生高分貝噪音,且強風吹拂地面易造成塵土
飛揚,衍生噪音及揚塵等二次環境污染問題,屢有民眾反映,影響生活安寧及環境品質。
依屏東縣政府111年12月30日屏府環空字第11136327401 號公告事項第7條規定,
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 翌日上午7時及中午12時至下午2時,不得使用吹葉機致妨 礙安寧;
違反者,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處罰。
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4條及「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 布及緊急防制辦法」相關規定,
於空氣品質不良期間(每 年10月至翌年3月),如預報PM10或PM2.5 達預警等級,轄 區內道路兩旁及公園等場所,禁止使用吹葉機;違反者, 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5條第1 項規定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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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1-0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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